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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在全院范围内排查、整改不规范汉字的通知
2017-04-25 05:30  

各系部、院直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河南省贯彻<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实施意见>》《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中共许昌市委办公室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许昌市迎接省政府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河南省人民政府将在今年11月对许昌市的语言文字工作进行评估验收,我院是必检单位之一。虽然前期在创建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的过程中,学院已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但是,学校内的各种文件、指示牌、标牌、广告、宣传栏及个别教师的板书中仍可见到使用不规范汉字现象,这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我院形象,为此,学院研究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对各种公开使用的汉字进行大排查。

一、时间安排

本次排查整改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单位自查:2014年6月1日~8月31日。

第二阶段,语委督查:2014年9月1日~9月30日。

第三阶段,整改验收:2014年10月1日~10月31日。

二、检查内容及责任主体

各单位认真对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操作办法、评估标准及实施细则的通知》(教语用〔2012〕987号)中《河南省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见学院语言文字信息网),检查本单位正在使用的所有教学、公务、宣传中使用汉字情况(常见错误及更正见附件),具体内容和责任主体是:

(一)印刷用字规范

公文、校刊(报)、信封(笺)、招生简章、公务名片、工作计划、总结、报告、通知及其他自办印刷物用字规范。

责任主体:党办、行办、组宣部、各编辑部门。

(二)教学用字规范

教案、讲义、板书、课件、申报书、试卷、批改作业、书写批语等。

责任主体:各系、部。

(三)室内用字规范

教室、办公室、实训室、卫生间、餐厅等。

责任主体:各使用单位。

(四)室外用字规范

楼道、宣传栏、标牌、指示牌、广告、海报等。

责任主体:语委办。

(五)网络用字规范

网站、电子邮件、电子文档、大屏幕等。

责任主体:各网站编辑部。

(六)学生能认识并正确书写所学规范汉字。

责任主体:学生处、团委、语委办。

三、整改验收

按照“谁使用谁整改”的原则进行。各责任主体切实负起责任,认真检查,严格在规定时间内整改。语委办9月督查,10月验收并通报各单位整改情况。

室外公共场所的整改由语委办负责。

附件

有关公文、材料用字及格式的几个规范问题

一、不规范字的范围

繁体字、已淘汰的二简字、异体字、错别字、缺损字和自造字等。

二、文字材料中序号、标点的正确使用

1.“第一、”、“第二、”或“首先、”、“其次、”等用顿号不规范,应该用逗号,即“第一,”、“第二,”、“首先,”、“其次,”等。

2.“一,”、“二,”、“三,”等用逗号不规范,而应该用顿号,即“一、”、“二、”、“三、”。

3.“l、”、“2、”、“3、”和“A、”、“B、”、“C、”等用顿号不规范,而应该使用齐线墨点(实心小圆点),即“1.”、“2.”、“3.”或“A.”、“B.”、“C.”。

4.序号如加括号,如(1)(2)(3)等不再加标点符号。

三、年份中“零”的正确使用

年份如用中文形式表示,如“二○一三年一月”,则中间的“○”不能写成阿拉伯数字的长“0”或英语全角字符“0”,而应该用圆“○”(一般在电脑“插入”栏里“特殊符号”或“几何图形符”中选择);年份如用阿拉伯数字形式表示,则中间应该用长“0”表示,如:“2013年10月”。

四、公文文号的正确使用

印发公文时,年份外的符号应该用六角形符号“﹝﹞”(一般在电脑“插入”栏里“特殊符号”中选择),而不应该用小括号“( )”或中括号“[]”。

如:***教语(2013)5号 (不规范)

***教语[2013]5号 (不规范)

***教语〔2013〕5号(规范)

五、正确区分连接号和破折号

1.凡文中使用连接号的应该使用“~”,而不使用“——”或“一”。

如:2013年2月~6月中的“~”(使用规范)

2.凡文中使用破折号的应该使用占两个空格的连线“——”而不用“~”或只占一个空格的短线“—”或两个短线“——”表示。(选取破折号,一般在电脑“插入”栏“标点符号”中查找)

六、汉语拼音注音字母的正确使用

1.大小写:句子的首字母大写;诗行的首字母大写;专有名词每个词首字母大写;标题、标语可以全部大写。

2.分连写:词内连写,词间分写。

例:“公共场所请勿吸烟”

GONG GONGCHANG SUO QING WU XI YAN

以上未按《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标注,不规范。

以下标注规范:

“公共场所请勿吸烟”

GONGGONGCHANGSUO QING WU XIYAN

七、书名号或引号的间隔

标有书名号或引号的并列成分之间通常不用顿号。若有其他成分插在并列的引号之间或并列的书名号之间,宜用顿号。

1.店里挂着“顾客就是上帝”“质量就是生命”等横幅。

2.《红楼梦》《三国演义》《西游记》《水浒传》是我国的长篇小说四大名著。

3.李白的“白发三千丈”(《秋浦歌》)、“朝如青丝暮成雪”(《将进酒》)都是脍炙人口的诗句。

上一条: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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