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学校是国家培养高层次人才的基地,加强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是高等学校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高等学校的一项重要职责。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以下简称《语言文字法》),根据教育部和国家语委制定的《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河南省贯彻<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实施意见》《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活动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以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弘扬中华优秀文化传统为主要目标,以提高师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着力点,推动学院语言文字工作进一步向前发展,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贯彻十八大会议精神,继续深入贯彻落实《语言文字法》和《规划纲要》等法律法规,结合创建省、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工作,明确工作目标,采取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全面提高全院师生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实现学院语言文字工作跨越式、内涵式发展。
二、工作目标及要求
(一)积极推进省、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工作
全院师生统一思想,齐心合力,把省、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评估作为本阶段学院语言文字工作的重点,周密部署、认真筹备,以创建为抓手,大力推动学院语言文字工作的广泛深入开展,推动学院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的大幅提升,展示学院办学特色和办学成果,促进学院发展。
在成功创建省级示范校的基础上,争取2020年前建成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
(二)加强语言文字工作长效机制建设
1.结合学院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学院与《语言文字法》和《规划纲要》等文件相配套的规章制度,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为开展语言文字工作奠定制度基础。
2.加强语言文字工作机构建设,进一步健全学院、系部、班级三级语言文字工作机构,明确机构职责,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调整组成人员,为开展语言文字工作奠定组织基础。
3.加强语言文字工作队伍建设,选派热爱语言文字工作、有较高业务能力的人员充实到管理队伍中来,逐步建立起一支懂法守法、能力较强的管理队伍;增加普通话水平测试员尤其国家级普通话测试员,形成爱岗敬业、精通业务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员、复审员队伍;有计划地开展对语言文字工作队伍的培训工作,不断更新思想观念和知识结构,提高政策水平、专业素质和管理能力,以适应工作日益拓展、深化的需要。
(三)提高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水平
全院师生普遍具备普通话的应用能力并自觉使用普通话;普通话真正成为教学语言和校园语言;用字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学校的名称牌、标志牌、标语(牌)、指示牌、电子屏幕、公文、校刊(报)、讲义、试卷和教师板书及批改作业等等用字应当使用规范汉字;在确保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学校所应当具备的工作标准、工作基础上,以创建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为努力方向,使学院语言文字工作保持在省内、国内高校先进行列。
(四)做好普通话水平测试及汉字应用水平测试工作
充分认识开展普通话培训、测试的重要意义。1954年1月1日后出生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均应参加普通话水平培训与测试并取得相应等级,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教师和管理人员的普通话水平等级要提高一个档次,并做到持证上岗。全体学生应当达到规定的普通话等级标准:播音与主持、影视表演专业学生达到一级乙等标准;语文教育、汉语言文学专业学生要达到二级甲等标准;师范专业以及与口语表达关系密切专业(人文、外语、财经、艺术、航空、护理系各专业、机电工程系的汽车营销专业)的学生要达到二级乙等标准;其它专业学生要达到三级甲等标准。普通话达不到合格标准者,要缓发毕业证书,经培训、补测合格后,方可发放毕业证书。
根据河南省语委的统一安排,从2014年1月开始全面实施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积极推进机测工作的宣传、组织和培训,计算机房的规划建设,确保机测工作有序进行。
汉字应用水平测试是教育部、国家语委组织实施的一项语言类标准化水平测试,学院要先试点,总结经验,然后建立规范的汉字应用水平测试工作规程、管理体系,认真做好汉字应用水平测试各项工作。
(五)做好社会推普和培训工作
充分发挥学院语言文字工作资源优势,走出校门,面向社会宣传推广普通话的重要意义和语言文字规范化知识,积极为其它部门、行业提供智力支持和优质服务,为社会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做贡献。
(六)加强语言文字课程建设
开设语言文字相关课程,提高说普通话、写规范字和正确使用汉语拼音的能力,全面提升学生的语言文字素养及语言文字综合运用能力。适时推动学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评价,将口语表达、汉字书写、正确拼音纳入教学和评价范围。
(七)开展中华经典诵读活动
重视学校中华经典教育,突出许昌历史特色和地域特色,将“曹魏文化”和“河南精神”融入中华经典诵读,结合推广普通话宣传周,在全院范围内继续举办中华经典诵读、语言文字活动周、评比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兵等系列活动,促进提高学校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在形式和内容上有所创新,办出精品、办出特色。
注重科学研究,开发了一门或多门与经典诵读、写、讲等相关的校本课程,并自行编写教材、教辅材料等。学校不断探索并完善中华经典诵读活动与教育教学有机融合的长效机制,在推进中华经典教育进校园、进课堂、进教材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八)加强语言文字应用与信息化的科研工作
进一步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科研工作,加强语言文字应用研究及中文信息处理等相关科学研究工作,支持和鼓励教师参加相关学术研讨与交流活动;探索利用现代化手段提高普通话教学与培训测试工作效率、提高测试精准率的途径,充分发挥理论研究对实际工作的指导作用,进一步提升学院语言文字工作水平。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
学院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是全院语言文字工作的领导机构,统筹领导和管理学院的语言文字工作,负责学院语言文字工作的规划、指导、督促、检查和整改工作,由分管教学的院领导任主任,由学院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任委员;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学院语言文字工作的日常事务,并视工作需要配备一定数量的专、兼职工作人员;院语委组成人员、语委办工作人员视工作需要及时调整;视工作需要,逐年增加语言文字工作经费,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要做到“六个落实”,即机构落实、人员落实、办公地点落实、办公设备落实、启动经费落实、工作制度落实。
(二)建章立制
结合学院实际,建章立制,制定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把提高学生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语言文字应用能力的要求纳入培养目标,纳入管理常规,纳入基本功训练,纳入教育质量评估体系,纳入精神文明与和谐校园创建工作,渗透到各项教育教学和社会实践活动中(“五纳入一渗透”),形成与职业教育融为一体的语言文字工作机制;并且做到责任明确、措施得力,严格落实语言文字工作各项要求。
(三)认真学习语言文字法律法规
全体师生要认真学习贯彻国家、省语言文字方面的法律法规、文件精神,了解、掌握相关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和标准,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对学校语言文字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语言文字工作作为学院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建设校园精神文明的重要内容,把培养和输送具有良好语言文字素质的合格人才视为学院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努力做好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工作。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职业教育与语言文字规范化相融合的校园文化氛围
院语办要会同宣传部、教务处、学生处、团委等部门,在师生中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教育活动,要把职业教育的理念与语言文字规范化意识有机结合起来,既突显学院办学特色,又提高师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特别是要精心组织并开展好经典诵读活动和每年一度的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充分利用学院语言文字网、校园广播、校刊、校报、展板、宣传栏等构建覆盖全院的全方位宣传网络,不断加大语言文字工作的宣传力度,动员全校师生人人参与,营造说普通话、用规范字的良好氛围。
校园内的宣传标语、口号等内容,要把具有特色的职业教育与语言文字规范化结合起来,形成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
(五)开设语言文字课程
充分发挥语言文字相关课程在普及普通话、用字规范化中的主渠道作用,开设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必修、选修课,制定语言文字相关课程标准,将其纳入教育教学常规管理和技能训练的基本内容。充分发挥大学语文、口语课、写作课、现代汉语、书法等课程的作用,重视提高学生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切实改变重知识、轻能力的倾向,全面提高学生的语言文字素养。
(六)积极开展普通话和汉字应用水平培训测试
积极开展普通话和汉字应用水平测试工作,宣传动员广大师生参加普通话和汉字应用水平测试测试。通过培训测试,使师生熟悉普通话、汉字应用的各项规范标准,提高正确使用普通话和规范汉字、汉语拼音的能力。
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定,195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学院全日制学生均应参加普通话培训测试,同时鼓励短训班学员参加培训测试。对教师的录用及业务考核等应提出语言文字规范要求,考核结果作为聘用、晋级和评优的条件之一,充分利用计算机辅助测试及普通话智能管理系统等现代化手段,努力提高测试质量和工作效率,提升学院测试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水平。
(七)开展科研工作,充分发挥理论研究的指导作用
重视语言文字规范化及普通话理论研究方面的科研工作,组织有关教师积极申报和承担国家、省级语言文字应用和语言文字规范化方面的研究课题;将语言文字科研工作和教学、管理紧密结合,充分发挥科研工作对我校乃至社会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指导作用,为促进社会及学院的语言文字工作的科学发展、规范管理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对在语言文字工作方法有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进行适当的奖励。
(八)充分发挥学院资源优势,为社会推高普通话做贡献
充分利用学院语言文字资源优势,积极为其它部门、行业提供智力支持和优质服务,为社会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做贡献。语委办要经常组织教师、学生参加社会宣传活动,到人员集中的广场、驻地社区等地发放“推普”宣传材料,面向社会人员宣传推广普通话的重要意义和语言文字规范化知识,扩大普通话和规范汉字在学院周边地区的推广与普及,努力为社会推普工作多做贡献。
(九)加强学院语言文字工作的检查评估
将语言文字工作的“五纳入一渗透”落到实处,对检查中发现的语言文字不规范现象,学院语委办要会同教务处、学生处、后勤处等责成相关部门和人员认真加以纠正;要通过检查、评估,肯定成绩、发挥优势、改正不足,不断将学院语言文字工作推向前进。
(十)加强学院语言文字网站建设
学院开通语言文字工作信息网,不断更新内容,使其成为宣传我院语言文字规范化的一个重要窗口。
职业类院校,作为培养社会主义建设应用人才的主阵地,应认真学习贯彻《语言文字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把语言文字规范化作为学院常抓不懈一项重要工作。同时,注意总结经验,及时发现问题,不断改进工作,广泛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院师生的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加强学院的文化软实力,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实现我国新世纪的语言文字工作目标做出贡献。
二○一三年九月